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-议定书

2025-08-28 11:26:09 管理员 · 浙江弘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 10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1       MEPC . 38581号决议通过了《〈 1978 年议定书修订的 1973  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1997 年议定书》(以下简称防污 公约》)附则的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见附件 1)。 为做好修正案的 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
一、关于船舶燃料供受单证

向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低闪点燃料或气体燃料的单位应按照 修正后的防污公约附则 18. 5 . 2 条的要求向船舶提供燃料

供受单证  受注船舶和燃料供应单位应当将燃料供受单证保存 3  

二、关于非完全相同替代柴油机的检验

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装非完全相同的替代柴油机如果无 法满足第 阶段标准的应按照修正后的防污公约附则 13. 2. 2 条的要求满足第  阶段标准 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上述 要求进行检验和发证并在检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相关信息附件 2报送我局

三、关于船舶能耗数据收集、报告和验证

 2025  8  1  日起交付的 5000 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国际航 行船舶应自交付之日起按照修正后的防污公约附则附录 收集船舶能耗数据并按照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 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能耗数据

现有 5000 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修订舶能 效管理计划》(SEEMP),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验证  2026  1  日起按照修正后的防污公约附则附录收集船舶能耗 数据并按照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规定向海事管理 机构报告船舶能耗数据

本公告自 2025  8  1  日起执行

特此公告

 

附件

 1.《防污公约附则修正案的主要内容

2. 安装非完全相同的替代柴油机情况